北京警方有义务防止对李某的处罚受其父李双江先生名气的影响,防止李某被爹坑。
第一次教育,学会了满口仁义道德。如果审判不公,当事人、旁观者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,无疑接受了再教育。
对革命史有所研究的学者,对此有悠然心会的感觉。正是这样的诉讼,教育了穷人,生存的规则是冒险而不是守法。进入专题: 刁民 。但他们很快又找到新方法———上访,这又使官员无可措手。和我们今天一样,这项规定既不公正,也不被遵循。
对于秘密逮捕,书中有类似的议论。专制的政府一方面教官员学坏,一方面教老百姓造反。在强拆上,不少地方政府的意见已然扛过了全国人大的法律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。
这三道金牌照样没能挡住强拆的滚滚车轮。法律没有权威,人民也就没有尊严。真正的违章建筑固然要法律来管,但这一模式的精髓却是:当政府与民众无法就拆迁补偿条件达成一致时,政府就让相关部门以最严格的标准,来核查房屋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,一旦发现有不到位之处,就将该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,由城管来强制拆除,且没有一分钱补偿。党政强势主导,司法地方化困境之下,如此选择性执法,总有个法治你的法治,怎能不令国人苦笑?盖越织越密的法网,只会让法治异化为两副面孔,一是什么法都治不了不羁的权力,一是总有一款法治得了不驯的权利。
拿破仑倒台,他颁行的宪法成了废纸,他热衷的帝业成了废墟,但他主持编纂的《法国民法典》,却穿透帝制与共和的更替,一直延续下来,是为不朽的《拿破仑法典》。法治其实很平凡,不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已。
法治,何妨从做实宪法和物权法上的公民权利开始,让一切有违真正法律的条例、通知和意见失去法力?来源: 南方周末 进入专题: 法治 。恢复法律至上,让法律而非任何人来统治,官与民才可能平等,人人平等才有可能。国土、规划部门依法对全市已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认定,提出具体处理意见。但我们这部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对强拆完全使不上劲,地方政府手中的尚方宝剑是国务院2001年实行的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,有公共利益筐着,什么样的拆迁不可以往里装?2009年成都发生了唐福珍自焚事件,大家觉得旧拆迁条例是血拆的元凶,政府的反应也快,立即启动了修订程序。
所谓人民当家做主,只能是人民及其民意代表通过的法律来当家做主。这一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的苦心值得肯定。2007年物权法颁行之时,许多人对这部历经了旷日持久博弈才出台的法律寄予厚望,觉得中国从此踏上了保护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的不归路,强拆之类的前文明权力行为从此失去了合法性。据悉,各地去长沙取经的络绎不绝,长沙模式星火燎原,已在100个城市铺开
不过,有些地方政府的大条神经似乎理解不了这么高雅的旨趣,这点文字障哪能挡得住他们创新拆迁模式的决心?强拆已然冲破种种障碍,以至于达到了任尔舆情汹汹、我自岿然不动的境界。拿破仑倒台,他颁行的宪法成了废纸,他热衷的帝业成了废墟,但他主持编纂的《法国民法典》,却穿透帝制与共和的更替,一直延续下来,是为不朽的《拿破仑法典》。
恢复法律至上,让法律而非任何人来统治,官与民才可能平等,人人平等才有可能。据悉,各地去长沙取经的络绎不绝,长沙模式星火燎原,已在100个城市铺开。
法治其实很平凡,不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已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国土、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,做出限期拆除决定。这一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的苦心值得肯定。在强拆上,不少地方政府的意见已然扛过了全国人大的法律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。法律没有权威,人民也就没有尊严。这三道金牌照样没能挡住强拆的滚滚车轮。
就这样,面对强拆,法律压不住,条例来撑场。2011年9月9日,最高法网站上公开了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、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,公众首次看到全文,许多人还以为最高法又出了针对强拆的新招。
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,依法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实施强制拆除。在这一模式下,哪怕你有房屋所有权证,都可以立马作废。
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,因为物权是民法的中枢,民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最重要的法律。所谓人民当家做主,只能是人民及其民意代表通过的法律来当家做主。
通知要求地方法院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的强拆,希望司法强拆是法院裁决、政府执行,而不是法院裁决执行一把抓、冲在强拆第一线。法治,何妨从做实宪法和物权法上的公民权利开始,让一切有违真正法律的条例、通知和意见失去法力?来源: 南方周末 进入专题: 法治 。就在新条例难产之时,2010年江西宜黄血拆来了,舆论认为不能再拖,2011年1月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在众人祈盼中出世,司法强拆代替了行政强拆。国土、规划部门依法对全市已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认定,提出具体处理意见。
2007年物权法颁行之时,许多人对这部历经了旷日持久博弈才出台的法律寄予厚望,觉得中国从此踏上了保护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的不归路,强拆之类的前文明权力行为从此失去了合法性。但我们这部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对强拆完全使不上劲,地方政府手中的尚方宝剑是国务院2001年实行的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,有公共利益筐着,什么样的拆迁不可以往里装?2009年成都发生了唐福珍自焚事件,大家觉得旧拆迁条例是血拆的元凶,政府的反应也快,立即启动了修订程序。
真正的违章建筑固然要法律来管,但这一模式的精髓却是:当政府与民众无法就拆迁补偿条件达成一致时,政府就让相关部门以最严格的标准,来核查房屋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,一旦发现有不到位之处,就将该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,由城管来强制拆除,且没有一分钱补偿。条例也摆不平,通知来救场,甚至通知的通知都来了。
看似绵绵密密的法网,只不过给地方政府多了几样趁手的武器用来治不肯搬迁的刁民。定睛细看,该紧急通知的发布尔日期为5月6日。
党政强势主导,司法地方化困境之下,如此选择性执法,总有个法治你的法治,怎能不令国人苦笑?盖越织越密的法网,只会让法治异化为两副面孔,一是什么法都治不了不羁的权力,一是总有一款法治得了不驯的权利。法网越织越密,却怎么也缚不住强拆,强拆怎么就成了打不死的小强,什么法也治不了它?谜底可从长沙创新拆迁模式管窥到,据《经济观察报》9月9日报道,长沙模式早在2008年就上马了,2009年8月长沙市政府更是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的意见》,清晰阐释了该模式:坚持‘无偿拆违、有偿拆迁,以拆违促进拆迁彭宇案的荒唐判决,经过媒体的广泛报道,对人们的传统道德直感产生了相当强烈的冲击。《舜典》就已清楚地指出了司法活动的根本目的:以刑弼教。
上个世纪中期的阶级斗争为纲,则持续地鼓励人们从事反道德的行为。但看得出来,审理这些案件的法官根本没有进行这方面的思考。
人天然地具有道德感,人的恻隐之心完全有可能被遮蔽。凡此种种,令我们对中国的现代治理体系之性质和效用,不能不进行深入的反思,尤其是,我们恐怕不能不对中国法律与司法体系之非道德性质,进行深入反思。
他们按照标准的现代法学教科书的要求,把道德维度从自己的思考中排除,而试图单独依靠法律进行裁决,而这个法律是与国人的生活形态无关的。来源: 时代周报 进入 秋风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扶老困境 法律 生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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